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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不知的食品安全

  一、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


  1、食品本身有害有毒:如毒草、莽草、发芽的马铃薯、木薯、苦杏仁、河豚鱼、湟鱼、毒蚌等。


  2、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,如化学毒物、有害生物污染。


  3、不卫生的设备,容器或用具。


  4、生熟食品交叉污染。


  5、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。


  6、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。


  7、误用有毒有害物。


  8、不适当的贮存。


  9、食品加工烹调不当。


  10、个人卫生素质差。


  二、食物中毒分类


  1、微生物性食物中毒


  (1)细菌性食物中毒,特点:以胃肠道症状为主,常伴有发热,其潜伏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大。


  (2)真菌毒素与真菌食品中毒,特点: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;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物中的真菌毒素;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,真菌毒素,一般都是小分子化学物,对机体不产生抗体;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,因此中毒往往有较明确的季节性和地区性。


  2、化学性食物中毒,特点:发病与进食时间,食用量有关;;发病快,潜伏期短,多在数分钟至数小时;常有群体性,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;中毒程度严重,病程长,发病充及死亡率高;季节性和地区性均不明显,中毒食物无特异性;剩余食品、呕吐物、血和尿等样品中可以检测出有关化学毒物;误食混有强毒的化学物质或食入被有毒化学物污染的食物;临床表现因毒性物质不同而多样化,一般不伴有发热。

本文来源:青岛韩国食品专卖